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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12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解丽)我国医保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今起正式施行。昨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联合通报了12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在12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中,参保人员违规案例6起。包括盗刷他人社保卡、使用本人社保卡为他人开药、将社保卡出借给他人使用、隐瞒已故事实大量“代开药”等等。其中,参保人夏某隐瞒其母亲已故事实,使用其母亲的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以“代开药”为由开取大量药品,涉及医保基金.31元。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多次约谈夏某要求其退回以其母亲身份开药所涉医保基金,夏某对违规开药事实没有异议,但拒不退赔。因涉案金额巨大,医保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案例3起。如北京某中医医院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异地参保人员费用,申报与实际不符,实际在院病人与登记住院病人数量不符,留存过期诊断试剂等问题,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医保部门解除与该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追回违规费用2.8万元。

公司虚构劳动关系骗保案例1起。涉案公司通过虚构与被代缴人的劳动关系,违规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服务,非法套取医保基金,实际负责人于某某等26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倒卖医保药品案例2起。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有偿将自己的社保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使用。董某某使用高某某社保卡在医院开取药品再进行倒卖,牟取非法利益,骗取医保基金。董某某、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韩某、范某某低价收购药品,后对外进行销售,赚取差价牟利。犯罪嫌疑人韩某、范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强化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能力和监管成效,进一步推动首都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市医保局强调,欢迎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的行动中来,如发现相关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举报奖励电话,医保部门将根据《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