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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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困

中医药从古至今都是我国世代传承的珍宝, 在西医和西药未传入以前,一直维系着国人的身体健康,其蕴含的知识和文化及其炮制技艺,积淀着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也积攒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智慧与实践经验。 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种,中医药一直以来备受国人推崇,传统医药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重要项目,虽总体占比不高,但也名副其实。 2011 年6 月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开启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法律保护,还专门提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聚焦到中医药本身,中国于2017 年7 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既延续了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尊重了其特有属性,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重要工具。 这些法律保障和促进了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 尽管中医药保护有不断被侵蚀的危机,但更多的还是要提升人们对中医药保护的认知。

“事物的发展是客观必然的,不会依人们的意志进行转移,不能被人们创造和消灭。 ”[1]我国中医药发展的起源,可追溯到远古时代,“神农尝百草”便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 《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等古代流传下来的医学著作,其中记载的中医药材、诊断方法,至今也是治病医疗的良方[2]。 纵观中医药的发展史,中医药的诊断方法、配方以及炮制技术等都是在前人的探索中不断被后人吸收并改良,从而使我国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 当前,中医结合了现代科学对古典配方加以深化研究,探索中医药复方作用机理,对中医“四诊”开展数字化研究,以及对疑难杂症所取得的成果得到了世界医学界的高度关注,并得到了公认[3]。 由此可见,中医药是我国独有的传统知识,其独有的配方以及炮制技术等理应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 但是,建立在西方科学与文明之上的知识产权制度给中医药保护带来了困扰和制约[4]。 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并未完全达到立法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医药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问题,需要究其根源,探索问题的本质。

一、 我国中医药保护面临的现实困惑

随着我国中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中医药在医药领域受到国内外医学界的广泛关注。 然而,由于中医药自身的特殊性质以及所处的环境,我国现有的相关制度尚未对中医药形成有效的协同保护。

(一)中医药的非遗认知度还不够高

一是传统医药在非遗中的尴尬地位。 随着当今经济文化的不断进步,“文化遗产热”广受人们的关注,甚至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来助推关注度,通过提升人民群众的关注度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 相对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传统中医药很难形成有比较优势的资源,而且药材种植等受土壤、光照等因素的影响颇深,不可能为了“关注”而不考虑药性。 另外,传统中医药虽位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作为十项中之一项,但总体数量不多,占比也不高(如表1 所示)。 尽管从第三批开始对某一单个项目进行了具体化,实际增加了不少形式,但总占比不过2.5%,说明认知度仍需要提升。

二是随着西医技术的涌入,中医药甚至遭受了缺乏科学性的质疑并濒临消失的风险。 中医药尽管自19 世纪30 年代起经历了数次的关于中医存废的大讨论而屹立不倒,但中医药本身在科学性论证方面似乎没有获得更为充分的话语权,特别是学界以及社会上仍然存在反对中医的人。 专门的中医人才存在不断流失的现象,加上中医特有的较漫长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中医药处方与相关炮制技术面临失传等,都表明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面临困难。

表1 传统医药在非遗名录中的项数及占比数据来源:整理国务院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名录批次 国家级名录项目数第一批 518第二批 510(扩展) 147百分比/%1.7%1.6%3.4%第三批 191 4 2.1%(扩展) 164 7 4.3%第四批 153 2 1.3%(扩展) 153 10 6.5%合计(含扩展) 1 836 45 2.5%传统医药项目数9 8 5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性不高

1.专利申请积极性不高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不断倡导创新文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各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 但纵观近年来与中医药相关的专利申请量,中医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却呈现出创新动力不足的趋势。 通过表2 的数据可以看出,在申请的中医药相关专利中,个人专利申请量约占总申请量的六成以上且大多仅在国内进行专利申请。 我国向国外申请中医药专利保护的比例不到一成。